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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公益组织微博急求免税良方

“今年还有40多万元余额,如果交25%所得税,就得上交10万元,心疼啊,这都是别人捐来做公益的,现在有捐款,我们都建议明年再捐过来了”。近日,广州金丝带特殊儿童家长互助中心在微博上发出求助信息:“注册后第一年申请免所得税被驳回,咨询上级主管部门,说是章程与免税资格认定的要求不符,于是今年按要求修改了章程打算再申请。日前获悉,即使修改了章程,也很难通过,急求已经取得免税资格的民非组织指导。”

然而,焦急的他们一直找不到可供借鉴的同行。同样的问题困扰着不少像他们这样的公益组织。2003年正式注册的广东省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以下简称“扬爱”),2年前开始申请免税资格均被驳回。2008-2011年,扬爱已经缴纳了30多万的税金。

究竟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免税?为何这些公益组织申请免税如此困难呢?

个案

申请免税屡被驳回

广州金丝带的副理事长罗志勇算了一笔账:今年该组织有40多万元余额,如果交25%所得税,就得上交10万元。“心疼啊,这都是别人捐来做公益的,现在有捐款,我们都建议明年再捐过来了”。

由于申请不了免税,该组织得像普通企业一样交营业税和所得税,每年3%的营业税由捐赠收据抵消了,可是最大头的每年25%所得税却得照常交。

广州市金丝带特殊儿童家长互助中心成立于2006年6月30日,于2011年10月在广州市民政局成功注册为民营非企业单位。金丝带是由户籍在广州市或孩子在广州市治疗的癌症患儿家长自发组成的非盈利民间互助组织,组织使命是尽最大努力减少癌症对儿童及其家庭所造成的痛苦和伤害,开展探访癌症儿童、重症儿童愿望成真等项目。

罗志勇现在很焦急,眼看快到年底了,“如果明年1月又通不过,就得再等下一年了,一年只有一次申报免税机会”。

他解释道,金丝带2011年成立,今年1月申请去年的免税。第一次申请,以为已经符合非营利要求,只要交表格给广州市民政局申请免税就行了,谁知道被驳回。今年经过学习,发现原来申请免税是先要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而这个认定不是我们理解的注册时按广州市民政局的格式章程来写就行。”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曾表示,“去年很多民间组织也是因为章程问题没有被认定是非营利”。

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取得免税资格,罗志勇依然一头雾水。罗志勇说,他们已经在广州市民政局的服务窗口投递了章程修改申请,根据广州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但章程的修改是否能通过认定,关键得看广州市地税局。

相同的困境也困扰着广东省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以下简称“扬爱”),其财务与行政管理负责人告诉记者,2年前,扬爱开始申请免税,但都被驳回,理由是章程和条款注明不明确。扬爱目前得像普通企业一样交税,一年要交7万元左右的税。该负责人说,为此俱乐部不少人都感到很憋屈。“明明是非营利性组织,既没有股东也没有分红,大家都是在做公益。而且财务信息从来都是公开透明的,为什么还要交税,设置那么多门槛?”

据悉,扬爱诞生于1997年5月25日,为帮助残障儿童家长而生。2003年元月,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改为现名。扬爱有关负责人透露,2008到2011年,扬爱就已经交了30 .3万元的税金。

指南

[谁来认定]

在广州市市级、区(县级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其免税资格申请由各区(县级市)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市级和区(县级市)级的财政部门分别会同本级的国、地税部门组成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财政部门。

[申请时间]

认定机构每年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一次认定。申请免税资格认定的市级、区级非营利组织,应在次年1月1日-2月28日提出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期满的(有效期为5年),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条件]

1.该非营利组织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且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

3 .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正常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5 .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 .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得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据市统计局统计,广州市城镇单位201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473元),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回应

民政部门:全公益民非免税呼吁值得关注

南都记者从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了解到,此前的申请程序是每年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后,由民政部门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再由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免税资格进行审核确认。但是从今年开始,有关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全部直接由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负责,民政部门不再参与,要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收到不少民办非企业单位关于申请免税资格难的反映,“主要是税务部门在认定民非组织的非营利方面十分严格”。他表示,民间局也积极呼吁财税部门给予支持,让更多从事公益服务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悉,截至2012年9月30日,广州市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共15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共3116个。其中,在广州市本级登记的公益服务类社会团体有45家。广州地税局资料显示,2011年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共有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广州市医药会计学会等24家。业内人士表示,获得免税资格的,大部分是有政府背景的基金会、社会团体。

对此,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先胜认为,全公益类民非要求免税的呼吁值得关注。他说,民办非企业有两类,一类是有营利的,比如民办医院、学校等,另一类是无收益,完全公益性的。后者要交税就有点委屈。如果能给他们免税,对扶持民非的成长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大有好处,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一下,在税收方面给予支持。

地税部门:申请免税资格需提供完整资料

广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没通过,是因为未能同时符合所需条件(见左表),其中不能提供完整资料或不符合第3、5、6项的情况居多。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事宜有疑问的,可致电各受理机关咨询电话(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12366)咨询。

明明是非营利性组织,既没有股东也没有分红,大家都是在做公益。而且财务信息从来都是公开透明的,为什么还要交税,设置那么多门槛?

广东省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

统筹:南都记者 许晓蕾

采写:南都记者孙莹 李拉 许晓蕾 孙俊彬 实习生 周世玲 唐金洲

南都漫画:邝飚

(指南信息由广州市地税局提供)

(南方都市报)